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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唱到何时休

已有 265 次阅读  2009-04-01 13:09   标签情歌  爱情  随笔  上海 

  春节回家,与一个友人相处,闲谈中,他突然问我是否还记得十几年前那段爱情。我笑了笑反问他,什么样的爱情能放十几年不忘?朋友叹了一口气,说,是啊,那时感觉你会心痛一辈子,人都会变的。我感到有些奇怪,就问他今天怎么会问这个问题。因为这么多年没人再跟我提起过这段爱情。友人看了看我,说,我有一个爱情疗伤法,去年才发现的。如果十几年前就发现了的话,你会少伤许多心。我一听明白了,友人又跌进了爱情。就问他怎么回事。友人说,三年前,他爱上了一个外地的女孩,那个女孩对他很好,他甚至有些想抛弃家的念头跟那个女孩在一起(友人是结了婚的),去年夏末,女孩突然变了,他打电话给女孩,女孩不接,发信息给女孩,女孩也不回。他每天陷入无比的痛苦中,几乎要崩溃。晚上,他实在难忍的时候,就翻出女孩的照片,一张张照片美丽动人,他看得如痴如醉,心神恍惚。突然有一天,他发现女孩现在的照片跟二年前的照片相比,变了许多,原先脸蛋漂亮美丽,笑容迷人,而现在几乎就是一张不能再平庸的脸,就连笑容也少了些许的迷人。友人就在心里问自己,我难道要和这样的女孩去爱它个十个八年,甚至一辈子?友人发现了这一点后,连忙翻出女孩最近所有的照片。他越看越觉得自己有些被爱情糊弄了。一个模样变化如此之大的女孩,哪有不变的心情?而心情变了,甚至俗了,与美丽的爱情本身就不相配。过了两天,他的心情竟变好了。他甚至有些后悔,因为几天前,他还给女孩去信,说机票买好了,过几天去看她。他觉得这种旅行已毫无意义。

友人似乎一直在恋爱,从没有哪年闲过。他的事他爱人也知道,只是改变不了他。然而,他尽管花心,对家庭却很有责任(背叛爱情另当别论,毕竟男人也是雄性动物),工作也特别刻苦努力。只是友人不知道,这些年,我不知多少次去过南京,甚至回家遇到亲属,也从没有再问起过昔日女友的情况,更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人一生当中,总要有些美好的东西存在记忆中,爱情更是如此。十多年都过去了,女孩早已不是当年的女孩了。如果我真的哪一天去看一看她,这个美丽的花瓶肯定会砸得粉碎。

杜拉斯的《情人》之所以让女性读者喜欢,就是因为她开始写了一个不太真实的场景,一个对女性读者有着极其安慰的假象。她写道:“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试想一下,世上有哪个男的会对一个被毁坏容颜的女性还喜欢呢?

最近,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学生朱海洋(原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杀女友事件,很让人心痛。男人在这方面,很少有理性的。其实只要略想一下就明白,现代社会还有哪个女性值得男人热血沸腾,甚至要动刀子的?卫慧的《上海宝贝》虽然写的是上海女性,其实对现代女性是一个概括。说谎,自私,物质主义,放纵自己,见一个男人说一种情话,甚至把无趣当时尚,等等。

明人卓稼翁曾题《苏小楼》词云:“丈夫只手把吴钩,欲断万人头。如何铁石,打成心性,却为花柔。君看项籍并刘季,一怒使人愁。只因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古今爱情,说到情字,应该都是一样的,但现代女性,让英雄因爱怜而气短的大概少之又少,更多的只是愤怒,而这个愤怒大抵还是指向女性的。特别的,近年来国内情杀事件不断增多,几乎有一半是男人提刀向羊。

说到情字这个话题,我大学时的朋友很有代表性,他的事在我的小说《爱欲的季节》里有些叙述。他大学时,和一个女孩恋爱了,这个女孩是南京人。但两人性格不和,常常争吵。快毕业的时候,他们相约,一起去黄山,准备在那里从山上跳下来一起自杀。两人去了后,看了一次日出却回来了,然后分手。他后来读研,一直读到博,并留校当了教师。然后跟中学里的一位老师结了婚,一位很漂亮了女教师。不久,他跟他的学生又恋爱了,他学生几乎跟他形影不离。一次他爱人出差,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起飞,回到家正好抓到他们,这下事就有了。学生不愿离开自己的老师,他也爱他的学生,老婆又跟他闹。最后,他跟他的学生又相约一起自杀。可三个月后,他却远去了加拿大。两年后,他把他的老婆也接了过去,两人现在过得很好,还买了一幢大别墅。今年春节,他打来电话,我们聊了近一个小时。最感慨的莫过于人生,爱情已是其次,它就象在晨雾中远去的一叶帆影,美好,但已模糊。他去加拿大不久后曾说,男人为爱情为女人自杀绝对是愚蠢的,杀他人更是错误的。

不过最后,我还是要为美好的爱情喝一声彩。毕竟,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平淡的,也是无味的。而这一点,是很多现代女性不懂得的,更不知珍惜。这也正是我那位友人一直走在情路上的缘故。

 

附:爱情神话/未名

台湾张晓风士写过一篇温婉动人的"爱情观",她说: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地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然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等等。等等。

张女士的爱情完满甜蜜,令我感动也令我钦羡,可是这样完满幸福的爱情毕竟寥若晨星,在众多有缺憾的人生看来,它近乎神话。

对我来说,爱一个人就是欣喜于两颗心灵撞击爆发出来的美丽时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祈祷这不是幻影,也不是瞬间,而是唯一的例外,是真实的永恒。

爱一个人就是即使虚妄即使短暂也仍抑制不住馈赠的冲动,而终于伸出手去,递上你的心你的灵魂。哪怕梦幻再度破碎,哪怕灵魂从此分裂,你无力拒绝那样若有若无若远若近若生若死的一种情感。

爱一个人就是当他审视你时,你平生第一次不自信,于是时光倒流,你一夜之间回到二十年前,那时在你小女孩的心中,除了渴望美丽还是渴望美丽……爱一个人就是真切地想做他的左右臂膀,做他的眼睛,甚至做他的闹钟--当平庸的现实、丑陋的现实张开大口逼近他时,你要在他心里尖锐地叫起来,使他一个箭步,潇洒地跳开。

爱一个人就是从不写诗的你居然写下这样的诗句:多么想有你的电话从天边传来/多么想有你的问候伴一束鲜花/多么想在雷雨交加的正午有你顽强的臂膀支撑/多么想共下舞池和你在那清丽的夜晚/多么想当老迈病痛的晚年到来和你相视而笑/多么想在这忧伤沉闷的夜晚有你突然从天而降。

爱一个人就是渐渐对他滋生出母性情感,爱他所长,宽他所短,并且一改不爱写信,不爱记事的习惯,不断将你的感受、发现、读书心得写下来寄给他,希望一封接一封的长信,能使他开阔,使他丰富。

爱一个人就是面对巨大的心灵距离却视而不见,反而时时刻刻庆幸你的富有。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快要消失的那份真情正牢牢握在你手中。你看见晨星会笑,看见晚霞会颔首,遭遇晦暗的严冬也不再皱眉。你以微笑面对一切,因为你感觉比整个世界都强大。

爱一个人就是明知不可却不断重复致使的错误:倾诉你的情感与思念,倾诉你对他的珍惜与依恋,并且自欺欺人地相信他没有一般男性的浅薄与无聊。

爱一个人就是在极度失望后保险丝终于滋滋地燃烧起来,枷锁卸下,心重新轻松起来,自由起来,可是只要一句话,一个关切的神情,就会轻而易举地将你扔进新一轮的燃烧。

爱一个人就是一边怨恨他一边思念他,一边贬低他一边憧憬他。刚刚下逐客令宣布永不再见。翻转身却又七颠八倒地拨动电话寻找他。

爱一个人就是有一天当幻影终于彻底还原为幻影,真实终于完全显露出冷酷时,你虽有预感却仍旧目瞪口呆。你的心口一阵痉挛,你的大脑出现空白。你不相信这是真的,不相信你最珍惜的原来最虚幻、最孱弱。

爱一个人就是从那天起你不再怜悯聋哑人--没有语言能力的人不必倾听谎言,信赖谎言。没有语言能力的人不必为冰凉的语言所伤害。心灵永远只为心灵所审视,心灵永远只为心灵而洞开,聋哑何妨?爱一个人就是大恸之后终于心头一片空白。你不再爱也不再恨,不再恼怒也不再悲哀。你心中渐渐滋生出怜悯,怜悯曾经沉溺的你更怜悯你爱过的那人,怜悯那份庸常,还有那份虚弱。

这时,爱一个人就变成了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曾经甘美如饴,却终于惨痛无比。这段经历渐渐沉淀为一级台阶--你站到台阶上,重新恢复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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